第两百三十四章、我要离开!-《同桌凶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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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述对萤火虫文化的前期发展提的一些建议,那是应有之意----就算陈述在里面一点股份都没有,他也会选择支持朋友来创业。
外人不会明白,汤大海和李如意这两个朋友对他的意义是什么。
而陈述在担任企划部副总监这一职务时,替东正集团拿下多个重要的合约,虽然这些合约最终都落在了孔溪的身上。
可是,那个时候的孔溪仍然是东正集团的签约艺人,而不是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?
可是,无论是CE的全系产品代言,还是和娱乐帝国DSN的水晶鞋系列代言,每一次的官宣都让集团市值疯涨,可以说,陈述是以一已之力完成了公司近三分之一年度利润的人。
和孔溪拿到的那些代言费,自己的一点点利润分成相比,公司和老板才是最大的赢家。
当然,这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,谁让老板是老板,而公司是老板的呢?
他终究只是一个牧羊人,而老板则是农场主。
“老板这是什么意思?”陈述转过身来,看着栗琨问道。在老板没有拿出确切证据之前,他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承认。
万一他这是故意耍诈呢?这些大老板心眼都坏的很。
栗琨看向陈述,问道:“萤火虫文化是你和朋友汤大海李如意一起合伙创办的?”
“是汤大海和李如意创办的。”陈述说道。
栗琨不置可否,看着陈述说道:“李如意是你推荐到《机长先生》剧组的?”
“不是,是萤火虫文化的董事长汤大海和苏音小姐确定的这件事情。”陈述出声说道:“不过,当时苏音小姐确实就这件事情询问过我的意见,我觉得李如意虽然颜值不错,但是没有成功案例。而且,因为他长得太过好看,我怕会影响到男一的人设……我对此是持反对态度的。这一点,老板可以找苏音确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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